一、共相问题,一言以蔽之,即指「普遍」(共相或实在论)与特殊或者个体的关系。
二、教会与社会制度建立在「普遍」(共相)上,但14世纪奥坎主义开始,唯名论骎骎称盛,逐渐压倒实在论的思想势力。经院哲学的根基动摇衰微崩落,终于导致近代哲学与物理科学兴起的新局面。
三、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在共相上的分歧在于,柏拉图认为形相独立存在,亚里斯多德认为不离却具体个物,两位是经院哲学初期的正统思想。
四、圣安塞尔姆将柏拉图的形相论,适用于神与现实之间的解释。
五、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众多具体实体多种特征中的一种特征的总称。
六、唯名论认为用共相名称统摄分殊个体,只是人为的一种表达,个体是感官的实在。
七、唯名论认为三位三神论。
八、实在论成为梯层的实在论,分层次的实在论。
九、阿贝拉德调和唯名论与实在论,把实证论解释为泛神论(非一神论),对唯名论的感觉主义进行批判。
十、阿贝拉德认为首先共相存在以睿智存在于上帝之中,又以共相存在事物之中,最后通过思维比较,以概念存在于人的悟性之中。以此来这种唯名论与实在论,并被圣多玛斯继承发展。
十一、圣多玛斯继承阿贝拉德的思想,提出「批判的实在论」,把知识分为感官知识和知性知识,感官知识认知个体特质,知性知识认知共相。共相是人类认知的结果,不是先天存有。
十二、克劳斯认为圣多玛斯的思想称之为「形式主义实在论」,他觉得圣多玛斯的共相分三层:1、物理共相;2、形上学共相;3、逻辑共相。
十三、奥坎认为,共相只是认识具体个别事物的记号、名辞、一种方式,本身不是实在的。
十四、奥坎所说的「记号」有两种,一种独立于语言;一种语言表现的名称。
十五、奥坎唯名论导出的三种结论:1、一切存在者的知识建立在现实经验上,是英国经验论者休谟的先驱;2、「奥坎剃刀」;3、不可观察的实在或实体,是语言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