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吕氏春秋》成于秦王八年。身为相国的吕不韦,在他主编的这本书里,不但看不到对大帝国的颂扬,反而感受到的是一片黯淡。吕氏主编此书,不但批判了他自己的时代,批判的矛头也指向当朝。《吕氏春秋》除了阴阳家之外,涉及儒、道两家思想的地方最多。
2.《吕氏春秋》中所表现的道家思想主要在政治与人生方面,政治方面是根据老、庄的无为思想建立君道,人生方面则以养生问题为主。
3.《审分览》明显说,无为者只限于君,臣下必须有为,但臣下的作为必须受君上的指使与节制,做到这一点必须用法家「循名责实」的方法,同时还要能礼贤下士,任德化。所以《吕氏春秋》所理想的君道,是以道家为体,以儒、法为用的。
4.《吕氏春秋》中的儒家思想讨论最多的是论乐、尊师、民本和孝道:
(1)乐不但可以「和心」,亦足以「观其音而知其俗,观其俗而知其政。」
(2)师所以受尊重,是有条件的,「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胜理行义的师,被尊的程度,可以达到「事师之犹事父」。
(3)民本思想与秦国的历史和当朝环境都不协调,竟能在《吕氏春秋》中被保留,足证此书有相当的客观性。主要有这几个论点:重民、爱民、顺民心、用众。其中「用众」是新义,颇接近民主理念。
(4)《吕氏春秋》中所讲的忠孝是绝对的:「父虽无道,子敢不事父乎?君虽不惠,臣敢不事君乎?」
(5)《吕氏春秋》中有「孝未必爱」的观念,似已预见到传统习俗或制度化下所表现的孝道问题。
末学邵明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