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本书的结构理论
这本《社会科学的理路》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分讨论的科学哲学,主要侧重「自然科学的哲学」,有其强调「实证主义」到「后实证主义」的转变;后半部则在论述「社会科学的哲学」,包括结构主义,诠释学和批判理论。这两个部分的科学哲学代表了「客观/主观」两种不同的研究途径,他们在「本体论、知识论、方*」上的主张,都各有不同。本体论方面,前者主张世界是客观存在的「实在论」,后者主张世界是由人建构出来的「唯名论」;知识论层面,前者主张世界是有规则和因果关系的「实证论」、「否证论」,后者主张世界并没有一定规则的「反实证论」;方*层面,前者主张研究通则规律的「律则论」,后者主张社会科学应当研究个案的「个体论」。这二种研究途径又可以分为五种不同的研究典范:客观途径可分为「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结构主义」;主观途径可分为「诠释学」和「批判理论」。
「实证主义」在「本体论」方面主张「朴素实在论」,认为人类经由感官经验所感知到的外在世界才是唯一的「实在」;「知识论」方面主张「主/客二元论」,以二元对立的方式,获致客观的真理;「方*」层面,主张「实验」操控量化的方法来验证假设,获得规律性的知识。
「后实证主义」在「本体论」方面主张「批判实在论」,认为外在世界有真正的「实在」,但人无法掌握实在,只能对「实在」做不完全的理解;「知识论」层面主张「修正的二元论」,以批判否证的方式接近「近似的真理」;「方*」层面,主张用批判的方法建构理论,再以实验操控的方法来「否证」假设。
「结构主义」在「本体论」方面主张「间接实在论」,认为经由感官经验认识到的「实在」并非「真正的实在」,唯有针对个案的临床实验或结构主义的方法,找出表象背后的「深层结构」,才能获致「深远的实在」;「知识论」层面虽然采取「客观主义」的立场,但「方*」上却经常使用与研究对象进行交互作用的方式进行研究。
「诠释学」在「本体论」层面主张「唯名论」或「相对主义」,认为每个地方生活的人们都可以建构出他们所特有的「实在」;「知识论」和「方*」层面,主张互为主体的交互方式,用诠释或辩证的方法,建构出主观的知识。
「批判理论」在「本体论」方面主张「历史实在论」,认为人类社会中所谓的「实在」,其实是由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种族、环境等因素形塑而成的一种「虚拟的实在」,是在时间长河中慢慢凝固而成的;在「知识论」和「方*」方面,同样也主张互为主体的交互方式,用对话、辩证的方法,获致一种承载有价值的主观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