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这一概念有如下三个意涵:
1. 存在者。具体存在着的个别经验对象,如日月星辰、花草虫鱼等。
2. 存在性。一切个别存在者所以如此存在着的根本存在性格,此一探索理路由巴门尼德斯首先开创(寻觅存在的绝对根源)。
3. 真理。唯有通过真理才能透过表象的存在彰显真实的存在,或存在自体。真理的寻获需要通过理性的的思辨反省。「思维与存在一致性原则」一直成为西方形上学的根本原则。一直到黑格尔都是遵循这一原则。
宇宙论时期的古希腊哲学家,想要通过玄想的思辨发现外在宇宙的根本物质构造究竟是什么,但因为当时人类本身的自我意识仍未发展,还不能俨然划分精神与物质或自我与非我,所以无以产生人存在问题的可能。但他们曾注意到人类感性经验与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管制宇宙一切存在者生灭变化的自然法则的存在问题,而形成了所谓的「科学」宇宙论的开端。
末学邵明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