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的“原理原则”是什么呢?不是公司的利益或面子,而是对社会或人类是否有益。给消费者提供优异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经营的根本,也应该是企业经营的原理原则。
如果是这样,那么,仅凭简单的合并不能履行这个职责。明确经营责任,使新公司尽快走上正轨,开始长期稳定的经营,否则,不能唤起真正的市场竞争,也不能给消费者或社会带来利益。
根据这个观点客观地判断就得出一个结论,由DDI公司控制主导权最好。于是,我把我的想法包括将来日本信息通信产业的应有的状态开诚布公向对方作了说明。
而且,我建议合并以后,让IDO公司和KDD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丰田公司作为仅次于京瓷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由于我们的诚意和热忱终于使合并达成共识。后来,新公司KDDI取得的飞跃进步是很多人有目共睹的。
不是将自己的利益,而是将他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要义----由于贯彻了这一经营原理,最终促成了这次合并的成功。
感想:不是将自己的利益,而是将他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要义。这样的原则是何其的难啊!可是这样的难又是对谁来说呢?如果是对稻盛和夫,显然这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对于普通老百姓,能够保证自己利益,而不有损于他人利益已经很难得了。所以,要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后也就知道了要将谁的利益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