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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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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多重哲学典范《社会科学的理路》⊙黄光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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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端」与「五常」模式

先秦儒家认为:「仁、义、礼、智」是由「四端之心」发展出来的,而「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则是发展出「仁、义、礼、智」的「道德情绪」,是「人固有之」的。这跟康德强调道德判断必须以「理性思辨」作为基础,极不相同。应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建构出普世性的理论模型,来说明它们的心理功能。

洛根在其著作《关系性的存在》中,曾经将道德区分为两类:第一序道德或伦理包含构成任何长久存在之关系型态的价值,它在「某种生活方式中有意义」,但却与善、恶无关。它是隐晦而无所不在的。个人可以藉此整合「为人之道」的各种不同观念,形成他的「自我认同」,也可以在某一个特定的社会团体里,形成他的「社会认同」。经由自我觉察的反思,第一序道德可能有隐晦变为清晰,并可以用一组规则将之加以陈述,而形成第二序道德。

用洛根的概念来说,「仁、义、礼」是「第二序道德」,是可以用规范、原则或律则表现出来的道德,在生活世界中,对这三者的运用,则成为「智」。「智」是「第一序道德」,自我可以随机应变,灵活地将它展现在个人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之中。

在孔子平日对弟子所讲述的「仁道」中,只有「忠」和「恕」两个字是可以「一以贯之」,对任何人都适用的普遍性伦理原则。用「双人互动的五常模式」来看,「太极」的「阴/阳」两鱼代表互动的双方,鱼眼中的「忠」、「恕」两字代表双方互动时,一方若能「尽己」,另一方也比较会「推己及人」,双方互动的方式很可能符合「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要求。

在先秦儒家思想里,除了「智」之外,还有一个完全无法用任何「无道」的理论建构所框限住的概念,那就是《孟子.尽心》中所谓的「心」。这种双方互动的方式,代表了儒家文化系统中的一种理想。至于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状况,则取决于互动双方的「心」,亦即「社会与文化的交互作用」。然而,当我们把双方互动的「五常模式」建构出来之后,便能以它作为基础,来说明儒家文化中修养心理学的发展方向。

王岳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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