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将意识分为内、外两个精神领域。意识的外部功能分为感觉、思维、情感、直觉。感觉是人的感官功能,通过感官给予我们的对外部事物意识的总和,感觉告诉我们某个事物存在;思维以最简单的形式告诉你一个事物是什么,思维给事物命名,是理解和判断;情感告诉我们事物的价值;直觉是一种预见的第六感,如预见性的梦,心灵感应等现象。这些心理功能常受意志的控制,它们可以被压抑、被选择、被强化、被引导。
意识的内部功能分为记忆、意识功能的主观因素、情绪、侵犯。记忆是种复现功能,把我们已从意识中消失的东西联系起来,这是种复制潜意识内容的能力;意识功能的主观因素,意识功能的运用,无论对象如何,总是伴有这种主观的反应,或多或少是不能接受的、不公正、不准确的,人都有这类主观反应,但又不愿承认它们;情绪是一些事件,因为处在一种情绪中,人完全被情绪所掌控,你不再是你自己,虽然人不能阻止情绪的爆发,但是可以紧紧的攥住拳头来抑制它;侵犯,潜意识一面具有了完全的控制作用,人的意志被潜意识内容所淹没,荣格认为只有这种时刻才是病理性的精神问题,如同某些前现代文化认为的中邪、着魔、鬼上身等,好像人的灵魂离开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