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诚意论工夫>>《社会科学的理路》研究报告-第二 ...

共1页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周学儒
等级:心学道团
头衔: 新手上路
星数:
帖数:65
精华:0
积分:148
消息:
  查看资料
发布于:2020-11-25 20:16
字体大小:大中小 1#

《社会科学的理路》研究报告-第二章:逻辑哲学论(三)

「意义」是决定一个命题正确和错误的先决条件,在肯定或否定一个命题之前,它必须先具备意义。经验可以告诉我们有意义的命题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但经验无法区分命题是否有意义,唯有逻辑才能区分:即一个命题如果具有一定的逻辑结构,它就是有意义的。

image.png

IP 属地:武汉
相关帖子
顶 0 踩 0
共1页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技术支持: 麦芒网络科技 | 管理登录
×
seo seo

消息内容

×
消息长度最多可添加100个汉字或者200个字母

回复内容

×

编辑回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