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君王论》16:内圣的人治
内圣的人治 ⊙陈复
齐宣王曾经问孟子这个问题:「商汤灭掉夏朝,然后把最后的君主夏桀放逐于南巢,周武王灭掉商朝,然后任凭最后的君主纣王在首都朝歌自杀,真有这种事情吗?」孟子回答:「就古书的记载来说,应该是事实。」其实,这是当时的历史常识,齐宣王不可能不了解,他只是想问说:「夏桀跟商纣本来都是君王,商汤跟周武王本来都是臣子,做臣子竟然杀死君王,这样的行径适当吗?」孟子回答说:「伤害仁爱的人叫做『贼』,毁伤道义的人叫做『残』,残害道义掠夺仁爱的人,叫做『独夫』,臣只有听过周武王杀掉有个名字叫『纣』的独夫,却没听过周武王杀害君王!」
孟子说的古书,应该是指《书经》,那是中国最古老的政府公报,记载着夏商周三朝里各种政治事件或政府宣告,包括君王的一言一行,都被纪录下来。在中国担任君王,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君王的身旁都有史官,君王的动静举止全被史家看在眼里,秉笔直书,中国是历史的大国,各种事情都有明确的历史脉络可供探索,提供当世与后世思考的借镜。但,文书的记载不见得会反应物理的客观事实,常只是反应当时人真实的想法,有时则甚至会跳到更高的层次,纪录着「情境的事实」,那是本质的事实,却不见得会显现在表象的世界里,需要有高明的史家洞见实相,才能帮忙大家拨云见日。
做臣子的人,要有像商汤与周武王那样的仁德,而做君王的人,如果驰骋着如同夏桀与商纣王的残暴,那么「臣?s君」就不再是罪虐,而是在「替天行道」。这是出自南宋大儒朱熹写的《孟子集注》,在这段孟子原文里做的阐释。朱熹生活在南宋的时空里,能说出这样的话,确实还是要对大道有真实的体认,明白呈现出面对大道坚强的勇气,否则如果还要忌惮君主阅读到是否会发怒,那他就不敢如此做了。其实,何止是君主统治时期,在民主政治时期,还是有很多人的思维不清,重视总统的名器更胜于实质担任总统那人的人格,虽然,总统这个名器是国家的象征,具有崇高的意义,但,如果有人担任总统,却丝毫不在意民生疾苦,而是不断说谎或挑拨或斗争,搅得社会大乱,人民的情感被撕裂,那就应该运用各种合法的救济管道让他下台,而不是继续替他寻觅说词与借口,罔顾人民正在受苦的事实。
中国的「士」最注重「春秋大义」,春秋大义首出于孔子,孔子作《春秋》这本书,面对乱臣贼子各种僭越名义的事情特别不满,譬如鲁僖公二十年,西元前六百四十年,孔子记说「齐人狄人盟于邢」,意思指齐人跟狄人在邢国会盟,孔子为什么在这里要写「齐人」,而不写「齐孝公」或「齐侯」呢?因为这是在指责齐孝公不该跟狄人签订盟约来共同进犯中国,他们签订的盟约并没有道统意义,因此孔子只纪录这个事实,却漠视齐国君主的名义,因为他自己都不看重自己的名义,他的人格已经被孔子看轻了。
史家重视春秋大义的人,莫过于文天祥在〈正气歌〉里的两段话:「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齐太史简的历史发生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大夫崔杼杀了国君,齐国的太史简直接写说「崔杼?s其君」,结果这乱臣崔杼把太史杀掉了,结果他的弟弟接着担任太史,同样写「崔杼?s其君」,惹得崔杼大怒,再把他杀害了,接着太史的两个弟弟同样写完全一样的内容,接着都被崔杼处死,而太史简的第四个弟弟依然写「崔杼?s其君」,崔杼看到这个太史家族如此坚持,发现杀他们却禁不掉他不想看见的公评,最后只好作罢了。过去担任史官是世袭的职位,世袭的太史家族,都负有极其沈重的荣誉与责任,他们对历史要负责,而且是拿自己生命去负责!
再来就是「在晋董狐笔」,《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国的大夫赵盾是个拥有极高社会声望与清誉的人,由于晋灵公无道乱国,且想杀害自己,他不得已被迫流亡,却还没有离开国境,晋灵公就被赵盾的侄子赵穿给杀害了,族人立即通告赵盾,赵盾就回来朝内,再度担任大夫,晋国的太史董狐就在史书里写:「赵盾?s其君」,赵盾知道后很奇怪与难过,特别去见董狐,表达杀害晋灵公的人其实是赵穿,他完全没有暗示或明示,如何能说自己杀害国君呢?他希望董狐能更改纪录,还原事实,但董狐对赵盾说:「你是正卿,流亡不离开自己的国境,回来不争讨国贼,显见你的默许,而你是整个晋国内声望与清誉最高的人,你做出这种模糊的表态,杀害君主不是你,还是谁?」赵盾至此只好叹息不已,难过自己的清誉受损,不久后就抑郁过世了。
晋灵公到底曾经做过什么事情?他不行君道,行事作风乖张,对人民课重税过着奢侈的生活,让人民苦不堪言,他会站在高台上,竟然用弹弓去射行人,观看百姓躲避弹丸的样子,竟然高兴得哈哈大笑!有一回,因为熊掌没炖烂,就把厨师杀掉,把尸体装到筐子里,命宫女拿出去扔掉,大臣赵盾劝谏过他无数回都不听,反而让晋灵公越来越反感,就派刺客鉏麑去暗中刺杀赵盾。鉏麑偷潜至赵盾家里,发现赵盾深夜就在准备朝服,阅读公文,感叹赵盾如此的忠君爱民,却反要被昏君加害,自己不敢作孽,竟然一头撞树而死。晋灵公谋害赵盾不成,就再设宴招待赵盾,暗中埋伏士兵,打算趁机杀死他。想不到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偶然得知此事,赶忙跑到宫殿,扶着赵盾退出。灵公再唆使一条狗来咬赵盾,提弥明把狗杀死,自己却被士兵杀死了。这使得赵盾实在不能再待下去,只好流亡,西元前六0七年,赵穿在桃园杀害晋灵公,赵盾派赵穿往周朝迎回公子黑臀,这就是后来的晋成公。
晋国的太史董狐写「赵盾?s其君」,?s君的明明是其侄子赵穿,如何能罔顾这个事实,偏偏要说是赵盾?s君呢?这同样是「情境的事实」,赵盾做为国家重臣,更是晋国良心的象征,身负社稷兴衰的使命感,面对这个胡作非为的国君,哪里可能会完全没有?s君再立新君的念头?赵穿,只不过是顺应他的意念做出来罢了,当然,这个意念背后其实更是国人共同的愿望,否则他哪有这个天大胆子去杀害国君?董狐已经看透物理的真实,还原出整个情境的真实,纔会直接写出这段话,当然,由于当时纪录工具的不便(只有竹简),他的文字只能如此简化,点出真实。
赵盾会抑郁而终,其实是对自己的名节太过重视使然,如果他的思维能比较流畅,他或许可这样回答:「知我者,其天乎?罪我者,岂人乎?」意思是说知道我的完整心意的人,大概只有上天了,把这件事情竟然归罪给我,难道会是人民吗?意即是说,董狐当然要做如此的论断,这是董狐的负责,不过,每个人要负的责任不同,赵盾同样要对百姓祸福负责,尽管他连授意杀君的事实都没有,人民真会因此就怪罪我杀掉这个暴君吗?我只要为国家无愧的活着,就不该再计较个人的毁誉了。
再回到春秋大义的问题,其本质就是「名分」。对孟子来说,名分并不是毫无省思的僵化关系,其建立在人与人彼此这个名分的真实重视,如此这个关系才会成立,因此,如果君不君,自然就臣不臣了。但,对朱熹来说,即使君不君,臣得要在人格层面到达商汤与武王那种仁德的程度,才有资格驱除这不堪担任君王的君王,这两个标准稍为有点差异,或许与他们面对的时空背景有关(孟子时期的君臣关系实质已经崩坏,朱熹时期的君臣关系正实质维系着),但,那都是他们面对生命情境真诚的回答。虽然观点有差异,但都交集在担任政治的领导人得要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他只有认真造福百姓的权柄,却没有残害人民的自由,他要把担任的职位慎重看待,如果不慎重看待自己的职位,那职位就会被他人(尤其是百姓)轻视,那就是对国家的羞辱与破坏!
其实何止国家,任何社会团体或公司行号,其职位的意义,都得靠当事人对自己担任这个职位的重视才能呈现,其职位的重量,得要由担任该职位的人的动静举止来决断。这不是任何名利能衡量的价值,譬如说,不是我担任某个职位的经济利润比较大,因此我才会看重这个职位,那你到底是看重这个职位,还是看重金钱呢?如有人对自己的职位抱持珍视的态度,他的生命和人格才能跟着产生重量,如果他对担任任何职位产生的权柄与责任毫不在意,那么他的人格就跟着开始失重,如此不只毁坏掉他的人格,还包括毁坏他背后象征的社会团体或公司行号。
对孟子来说,不看重自己职位的人,那就是「独夫」,用现在习惯的语言来说,就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本体,而对人成就事情背后该有的义理脉络毫不看重,带着浓厚的自我意识活着,尽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视此为丝毫不可被侵犯的自由,不在意他人的情感、权益与祸福,这种人就是「独夫」了。孟子说这种不看重自己职位的人,杀掉他都是在替那个团体除害,没有听说过他是在杀掉那个团体的领导人,团体的最大化就是国家了。面对孟子的这番言语,要抱着很谨慎的态度来理解,譬如说,不能由独夫来杀掉独夫,意思是说由带着自我意识的人去杀害同样带着自我意识的人,那就没有德性脉络的正当性,只是在驰骋私欲而已。当然,活在现在的公民社会里,已经不时兴杀人,不过我们还是应该要让不看重职位的领导人彻底离开团体,那种坚持与奋勉,就是在落实义理。
我们对商汤与武王的言论事绩毕竟已经有情感的距离了,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地了解,掌握本体,不带着我行我素的态度活着,那是什么状态,或许有人会问说:「杀害独夫,那是君主专制时期的作法!在民主时期,即使有独夫存在,他都还是受任期的保障,不该破坏制度。」通常带着这样论点的人,都会说现在的时空要强调着法治,过去的时空只强调着人治,我们要问:过去的时空难道真的没有严格的法治吗?反过来说,现在的时空,真的就没有腐败的人治吗?法治与人治,不该是对立的两极,殊不知有内圣意义的人治,理应开出有外王意义的法治,只强调僵化的法治,却不重视人的品行,这就是现在的时空着实「易乱而难治」的症结了。
强调法治的社会,当各种法律途径都已经用尽,却不能救济社会的公理与正义,难道人民行使抵抗权,就会是体制外的表现吗?任何国家的宪法,难道没有赋与人民反抗伤害人民的政府的权柄吗?如果没有,那个国家应该就不是个民主国家了。这里有个民主社会的迷思,其往往宣称公民要做理性的决策,但,我们往往没有先厘清或教育何谓理性,就已经在让公民做决策了。譬如我们从来没有看见公民在投票的剎那,会利用他的理性来选出想投票的对象,因为整个社会并没有提供任何深刻的讯息,能让人理性,通常影响决策的素材会是报章杂志或是各种广播与电视媒体,记者主观筛选出的内容,往往对人的判断产生极其情绪化的影响。当情绪做为国家政治路向的主导能量,那就难怪民主政治往往是「自作自受」的政治了。
各位不要轻易认为民主政治透过公民投票,由多数人做决策,那选出来的政治领导人,将会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人。有时透过情绪性的投票往往会选出独夫,只因为他的脸蛋长得很漂亮,公关形象良好,善于对媒体行销自己,却包藏着个人强烈的偏执与成见,当这种独夫拥有任期的保障,或罢免体制的不完整,会使得人民已经厌恨他,却无法请他离开,或者,人民已经深受其苦,却没有管道让人民受苦的事实呈现(因为独夫与媒体关系不错),这时候有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来做救济,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独夫却会告诉我们这会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国家安宁,会说这不是公民社会的理性作法,公民的声音应该应该透过体制内的管道来诉诸,不该动辄使用强烈的手段……,这些言论透过媒体不断的催眠,就会使得大多数的中产阶级被「驯化」,觉得自己有责任不该让社会如此混乱,因此大家就安静了,而独夫依然故我,继续做着靠离间人民情感来获利的事情……
在强调文明的公民社会里,杀人与被杀都是很令人心痛的事情,然而,如果由于法律的规范,使得杀人与被杀的事情不问理由如何正当,都被视作犯罪,使得全部事情都要靠法律途径慢慢解决,然而,法律却由于人的品质的低落(譬如法官的心性品质或公民普遍的品质),无法真实救济人的痛苦,而人因无能的政府引发的痛苦,却导致人最终只好用自杀来索性了断,使得整个社会其实还是死亡无数,那我们究竟是活在更文明,还是更野蛮的社会呢?
因此,不论一个社会再如何的法治,强化心性的品质,架构出有内圣的人治,还是人民获得幸福的根本保障!如果社会里公民的心性品质低落,人人只思考自身的利益,并且把自身的利益化做社会的利益,认为社会的利益就是每个人的利益总和,那就难免酿就「上下交相贼」的处境了。
选举时,政党的候选人投你的喜好,藉由呼唤替你争取利益,来成全他自身的利益,这种自我意识的交互取暖现象,不就是「上下交相贼」吗?如果国家视这种利益政治为常态,那从广大人民到政治的领导人都是「独夫」,果真如此,独夫确实就不能除掉独夫了,因为没有任何人拥有德性的高度。因此,夫子要这里说,有品质的民主政治应该是「内省不咎」的政治,每个人在做公共决策的时候,要懂得自我反省,因为每个决策都可能引发残忍的间接影响,我们要确保自己的决策不会酿就自己与他人往后的懊恼,甚至对环境的伤害,只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自己正就是个独夫的事实,同样才能避免大多数的独夫共同选出独夫,产生有重大德性缺陷的民主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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