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百年笔阵 以「自性」为诸宗教的共同基础⊙黄光国(人间福报)

四月二十六至三十日,「亚太地区道德教育会议」在「高雄连潭国际会馆」召开,并以「价值冲突与共同基础:各种文化及宗教传统的不同观点」作为主题,举办了一场圆桌会议。主办单位分别邀请英国的Prof. Brain Gates从基督教、成中英教授从儒家、沈清松教授从道家,并要求我从佛家的观点,讨论此一议题。


一九九三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以「普世伦理计划」为主题,邀请世界各国代表不同文化及宗教的一群哲学家,召开一次会议,并发表一份「全球人类责任宣言」,认为所有人类必须遵守的「全球伦理」(Global Ethics)包含下列四项断言律令(Küng & Kuschel 1993)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撒谎!不可邪淫!


在开会之前,Prof. Gates非常周到,特别将这份「全球伦理」寄给每一位引言人。然而,即使一个人都同意并愿意遵守这些「全球伦理」,人类是否就能避免「价值冲突」呢?其实未必尽然。我们不可忽略的是:世界上一神教大多还有一项重要的断言律令:「不可崇拜偶像!」如果信仰不同一神教的某些信徒坚持:「我信的是真神,你崇拜的是偶像」,他们如何可能和平相处?




在我即将出版的《内圣与外王:儒家思想的开展与完成》—书中(黄光国,出版中),我曾经建构出一个「自性的心理动力模型」(Hwang, in press),并用它重新解释荣格的心理学。


「自性」一词,中国禅宗最先提出并广为流传。《六祖坛经》记载禅宗六祖惠能大师(西元六三八至七一三年)开悟及传法的故事,由惠能门人法海编集。其内容是许多弟子分别记录而成,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根据《坛经》的记载,当五祖弘忍大师决定以惠能作为衣钵传人之后,三更半夜为他说《金刚经》。说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时,惠能当下大悟:「一切万法,不离自性」。逐向弘忍禀告: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俱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惠能开悟后,领得衣钵,五祖送他到九江驿,祖令上船,惠能随即把舻自遥。


祖云:「合是吾渡汝」。惠能说:「迷时师度。悟了自度。度明虽一。用处不同。惠能生在边方。语音不正。蒙师传法。今已得悟。只合自性自度!」




「自性自度」这四个字,为未来的汉传佛教订定下了最重要的发展方向。禅宗在唐代出现之后,在它影响之下,「自性」成为宋明时期儒者讨论的主要核心议题。


宋明理学家曾经对它作过深入的讨论。吊诡的是,由于这些文化传统都致力于追求「内在超越」的境界,它们很难建构出属于客观知识的理论模型,来说明它们所终于关怀的「自性」。在本书中,我很仔细地说明我如何以追求「外在超越」的「科学哲学」建构「自性的心理动力模型」,然后利用它来说明禅宗所追求的「自性」,以及汉传佛教在「儒佛会通」之后所追求的「至善」。


在我看来,东方宗教中「儒、释、道」三教所追求的「自性」才是诸宗教共同基础。当每一种宗教都以「修心养性」的方式,努力追求大家共同追求的「至善」时,不同宗教及文化群体间的冲突才可能降到最低,才有可能为人类带来真正的和平。

文章来源:人间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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